离婚逃债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离婚逃债行为是指夫妇俩利用婚姻关系的终止,有意地将共有财产转移至某一方手中,试图以此规避对债权人所负有的债务偿还责任。对于此类行为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明显呈现出不公平的情况,比如将绝大多数或者全部的共同财产交由某一方独自掌控,而让另一方独自承担所有的债务责任。
其次,如果发现当事人在债务发生之后立刻宣布离婚,并且在这期间的离婚时间与债务形成的时间过于紧密,也可能被视为存在逃债的嫌疑。
再者,如果在离婚后发现双方的实际经济状况与离婚协议中所规定的财产分配内容并不符合,那么这种情况下也有可能被怀疑为存在逃债之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离婚逃债”就是两个人走个过场似的离婚,然后把钱都偷偷地转给其中一个人,就是为了能少还点儿债给债权人。要怎么判断他们是不是在搞这个?有几个关键点可以看出来:
首先,看看他们签好的离婚协议里面关于财产怎么分的这事儿,要是财产大部分或者全给了某一个人,然后让另外那个背负上债务,那就有点儿可疑了;
其次,得看看他们的离婚日期和欠债的时间是不是离得很近,而且在欠债之后马上就离婚了;
最后,看看他们离婚以后的生活水平跟离婚协议里说的财产分配是不是对不上号。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啥叫“离婚逃债”?就是这俩口子为了躲债,离婚了然后把家里的钱都给了其中一个人,故意不给欠钱的那个人还钱。这种情况怎么判断?主要看几点:他们签的离婚协议里面,财产分配那里看上去就像有猫腻的样子,像是大部分或者是全部的财产都给了一个人,却让另外那个人背了一身债;他们离婚的时间和借钱的时间几乎一模一样,而且是在借完钱之后马上就离婚了;还有就是他们离婚以后过的日子比离婚时候说好的财产分配差太多了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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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51764(谐音 我要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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